请提供真实的申请签证所需资料;如被查到虚假资料,费用不退(我司会配合领事馆和出入境公安局调查等工作)。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
申请
表格 | 电子版 | ★个人信息表 | 表格内容将会被翻译成英文后正式递交签证申请,所以敬请如实、完整填写清楚,填写 完整并本人签字。确保联系电话是准确有效的,并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
身份 证明 | 原 件 | ★护照 | 1. 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 6 个月有效期; 2.至少留有 2 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护照上的签名页必须由本人签名(需用黑色水笔签名); 4. 如护照有损坏,或有过泡水等情况的,建议办理新的护照再申请。 5. 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如果最近一次采集指纹信息的申根签证页在旧护照上,则 必须提供旧护照原件。 |
| 原 件 | ★照片 | 两张相同的 3.5*4.5cm 的白底彩色清晰照片:需最近 6 个月内拍摄;保持嘴巴紧闭不露 牙齿;双眼睁开并直视镜头;尽量不要戴眼镜拍照,如戴眼镜拍照,则不能戴有色眼镜, 眼镜不能反光,镜框不能太粗,不能挡住眼睛;头部比例不能太小(最多可露出肩部上 端,不应包括胸部) |
| 复印件 | ●身份证 | 申请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清晰,在同一张 A4 纸上); |
复印件 | ●户口簿 | 1.本人所在户口本上所有信息页的复印件。 2. 如是集体户口,可以提供集体户口页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户籍章)及本人页复印 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
生活 证明 | 复印件 | ●婚姻证明 |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邀请 证明 | 原件 | ★邀请函 (英文或葡 萄牙文) | 邀请方公司出具的邀请函原件: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1. 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2.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 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等个人信息 4.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5.详细日程; 6.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7.邀请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 8.请提供商会注册证明(如适用); |
工作 证明 | 原 件 | ★英文在职 证明 | 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含公司名、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2.落款需打上单位名称、负责人职位和拼音名、签发日期,然后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 受电子签名),加盖公司公章 3. 写明申请人姓名、护照号、职务、工资和入职时间; 4.准假证明,写明此次旅行的目的和具体往返时间; 5.邀请方公司及联系人的信息; 6. 明确支付旅行和住宿费用承担方; 7.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
| 原 件 | ★单位证明公证书 | 营业执照公证书(附英文翻译件) |
| 原 件 | ●单位对帐单 | 如费用由中方公司承担,建议提供单位近 3-6 个月的银行对帐单,打印日期必须在递交 日期的 7 天内,A4 纸打印,需显示公司名称、帐号等信息,盖银行章,提供原件 |
资产 证明 | 原 件 | ★资产证明 | 1.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 3-6 个月的进出账单: (1) 到银行柜台打印(A4 纸打印),盖银行章,提供原件; (2) 每月有进出帐,余额建议 5 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 (3) 账单必须体现持卡人姓名,打印日期必须在递交日期的 7 天内。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 房产证复印件; (2) 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
行程 证明 | 打印件 | ★境外医疗 保险(英文 或中英文) | 1. 医疗保额不低于 3 万欧元(约 30 万人民币),并包括紧急医疗救治救护,因医疗原因 的紧急送返和意外死亡的费用等。 2.保险必须覆盖在申根区域的整个停留期间,请注意,因时差问题建议您在后面多购买 一天的保险。 3.承保地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即目的地需是“ 申根国家 ”或类似字眼),而不能只是单 一国家(如“葡萄牙 ”)。 |
| 注意事项 | 1 、根据欧盟规定,从 2015 年 10 月 12 日起,所有有意申请申根国家签证的申请者(12 周岁以下申请者除 外),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 +拍照)。 2 、领馆受理时间一般为 10 个工作日,旺季时则需要延迟出证,请留意出发时间及早递交申请 3 、最早只能提前 90 天(以计划到达申根地区的日期为准)递交签证申请。 4、非中国护照的其他申请者,请提前咨询现持有的护照是否能申请。 5 、如果您要到多个申根国家,您须在主要目的地国家(您停留晚数最多的国家)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签 证;如果您要到多个申根国家,但是无主要目的国家(也就是说您在各个申根国家所停留的晚数相同),您应 该在第一入境国家的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签证。 6 、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通常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 如有必要,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资料或者亲自前往领馆面试。 7 、所提供的酒店订单必须为真实订单,因领馆一般会调查,若查到有虚假资料,可能造成拒签; 8 、原则上必须提供的重要原件资料,如邀请函、培训计划等,递交时请提供原件,若在只能提供复印件的 情况下,递交之后请申请人自行备好原件资料,因领馆一般会要求后补; 9 、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10 、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 酒店,所以请申请人确认在申根国停留的确切时间,以免出签后发现有效期与停留期与实际出行时间不符; 12、 签证出证以前,不建议申请人对后续旅程(机票、酒店等)进行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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